第21章 跑的挺快  (第1/2页)
    废土的野外一向很危险,变异兽很可怕,更可怕的是人!    曲涧磊根据子弹的弹着点和激起的沙土,大致能判断出对方的方位。    应该就是藏在前方一个不起眼的小土坡上。    之所以说它不起眼,是因为旁边还有两个稍微高大一点的土坡。    不过高并不代表绝对好,曲涧磊深明这个道理,合适的,才是最好的。    仓促之下,他也判断不出对方为什么选择这里埋伏自己。    但是他可以确定一点:对方人不多,只有一到两个人。    如果人多的话,绝对会把他放近了杀,而不是远远地开枪。    也正是因为如此,他才会认为,开枪的人是打闷棍的,而不是堕落者。    堕落者也会使用枪械,但是他们没有补给,子弹全倚仗缴获,不会这么浪费。    而且堕落者擅长抱团取暖,出动时通常是三五成群,独行的很少见。    然而,就算判断出对方人数不多,曲涧磊也没有反击的打算。    敌情不明、地形不明,贸然反击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。    在这片废土之上,打闷棍的那些人……真的是数不胜数。    任何一个很不起眼的人,一旦身处野外,手上又有枪支,就很容易生出不该有的心思。    哪怕是胖姐这种生意人,甚至莫里森那样的胆小鬼,都可能临时起意客串一把强盗。    曲某人本身是独行客,身上又有长短家伙,被人视为猎物很正常。    也就是胖姐说的那样,有枪可能死得更快——偷袭者会在第一时间痛下杀手。    按说以曲涧磊的性子,应该很痛恨打闷棍的:我没招你惹你,就要杀掉我?    然而他心里更清楚,只要废土的秩序没有发生变化,这种情况就会永远持续下去。    每一个幸存者,都可能在某个合适的条件下,变身为盗匪。    这种现象屡禁不绝,不是他一个人能改变的,他也没有责任去改变。    与其生闷气,倒不如悄然撤退。    至于对方是谁,他也没兴趣知道,可能的嫌疑人太多了,想太多纯粹是自寻烦恼。    不过想跑,也要讲个章法,可以肯定的是,对方选择在此埋伏,对周围环境肯定很熟。    曲涧磊往日也走过几次此地,记忆不是很深,但是仔细想一想,还是翻出了回忆。    然后他恍然大悟……怪不得要埋伏在那个小土坡上!    小土坡不是最好的埋伏点,但是跟高处相比,差别也不是很大。    关键是那个地方非常利于撤离,被袭击者想要反杀,就要考虑第二次被埋伏。    另一方面就是曲涧磊所处的位置,进攻不是很方便,也不方便逃跑。    当然,方便和不方便都是相对的,并不绝对。    但是对方能在荒原上找到这样的位置埋伏,已经很不错了。    曲涧磊瞬间就想到了三个逃脱方向,不过思索一下,他决定不选择这三处。    原因很简单,万一对方布设了陷阱或者是地雷呢?    对于这些打闷棍的家伙,永远都不要高估他们的底线。    为了一把振荡刀炸死一个人,对他们来说都划得来,哪怕差价只是一支营养剂。    只要产出大于投入,就可以去做,更别说他身上还带有枪支。    如果时间和空间足够的话,曲涧磊并不担心陷阱,但是现在来不及!    他又向前方测滚了几滚,然后抬手扔出一枚劣质的烟雾弹。    等烟雾大起,他开始向侧前方冲击。    真没有反击的意思,无非是从这里撤离更安全,他实在太明白废土的人性了。    “啧,遇到一个警惕的,”埋伏者叹口气。    这是一个中年矮壮汉子,面目憨厚一脸的风霜,衣衫也很破旧。    他手持一把老旧的高斯自动枪,绑腿上插着短刀,还有一个小腰包,一颗手雷。    搁给外人来看,这就是一个比较窘困的幸存者。    虽然有刀枪这些武器,但是绝对不会给人“精悍”的感觉。    如果没有那把破旧的高斯枪,基本上就是底层的幸存者,有点防身武器罢了。    一般人根本想不到,他已经猎杀过五名幸存者了,今天是第六个。    正像曲涧磊想的那样,他并不是杀人狂魔,只不过……这样容易得到外财。    什么时候手头紧张了,他就来猎杀一个独行客。    看到对方扔出了烟雾弹,他就知道今天可能要空手而归了。    紧接着,对方居然又发射了一枚枪榴弹,打在距离他不远处,而且竟然也是烟雾弹。    要进攻吗?他心里冷笑一声,一个独行客而已……你知道我这边有几个人?    所以,只是撤退前的虚张声势罢了。    不过小心撑得万年船,他是来赚外快
		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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