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章  (第1/2页)
    妖立刻直起身体,    一脸嘚瑟地抱臂倚在沙发背, 甚至还学会跷二郎腿。    “说吧。”    “你白天赌什么气?”    央酒唰地把二郎腿放下。    赌什么气?这人类竟然好意思问出这种话?他就是加害人, 始作俑者, 一切的罪魁祸首!    央酒偏开脑袋, 大大的身体蜷缩进沙发角, 那么可怜巴巴:“嘤嘤嘤。”    宋疏无奈靠过去:“别学小白叫。”    央酒换了种叫法:“呜呜呜。”    宋疏:“……说人话。”    “你嫌弃我没文化,你都是勉强喜欢我的!”憋了一天的话,槐树妖终于控诉出口。    前半句,宋疏承认自己有这个嫌疑。    可后半句的结论是从何而来?    他眨眨眼睛,望着又开始“嘤呜嘤呜”结合起来叫唤的妖懵住。宋疏问在报警的妖:“什么叫勉强喜欢你?”    央酒伸出手指跟他算。    “首先,你喜欢书,还喜欢别人写的小说,所以你喜欢有文化的。”    “其次,你觉得我没文化。”    “再之,你还是承认喜欢我。”    “总结,你现在勉勉强强喜欢我,来个有文化的你就会移情别恋了。”    一通列举下来,歪理说起来还挺有道理的?宋疏根据他的道理,推理出来:“所以你才要好好学习?”    央酒委屈垂眸:“趁你还没红杏出墙。”    ……这妖今天成语俗语是没少学。    宋疏望着他,忽然想笑。    “央酒,这也是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。”青年伸出手,将白发男人的脸转向自己,琥珀色眼瞳直直望向乌瞳里,温柔的嗓音自唇间泄出。    “喜欢的意思是对人或物有好感或感兴趣1,人类会喜欢很多很多东西。比如我喜欢读书,喜欢这小说,也会喜欢王铃小小阿婆,喜欢小镇和其他地方的很多人。”    说到这里时,央酒差点炸毛,不过被宋疏按住。他紧接着便道:“但这些喜欢,与喜欢你是不同的。”    “因为喜欢书,所以喜欢他。”    “别人是可以用这理由套上的,某件事或许在这因果中占大部分,但你不是。”    “喜欢你这个理由就在榜首。”    央酒听得呆愣愣,脑子里转了九曲十八弯,终于大概理解了。他把嫉妒从眼睛里眨掉,换上一丝羞涩与万分开心,唇角又要翘上天。    妖蹭过去,把脑袋重新放回人类肩膀,试探问:“那我不用学习了?”    语气里期待藏都藏不住。    宋疏轻笑:“也不行。”    央酒略显失望。  
		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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